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復同意河北、江西、陜西、青海開展使用保險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經營困難,有效降低經營成本,推動旅行社經營全面恢復和高質量發展。
在《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同意陜西省開展使用保險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的批復》中,原則同意陜西省文化和旅游廳報送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方案,要求嚴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加強政策扶持進一步支持旅行社發展的通知》(文旅市場發〔2021〕60號)要求開展試點工作,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經營困難,有效降低經營成本,推動旅行社經營全面恢復和高質量發展。 在實施過程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相關工作順利推進。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文化和旅游部報告。
今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實 進一步支持演出企業和旅行社等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豐合理創新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交納方式,鼓勵開發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產品,旅行社可持保單向銀行申請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擔保。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減輕旅行社現金流壓力。鼓勵推廣演藝活動取消險、旅行取消險等保險產品。
今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發布的《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加強政策扶持進一步支持旅行社發展的通知》中提到:“支持旅行社根據自身經營條件,從存款、直接取得銀行擔保、憑保險保單取得銀行擔保方式中靈活選用一種方式交納保證金,試點地區還可直接使用保險交納保證金!